采购彩超与升级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GK-******0033-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医院 采购人地址: 宁乡市玉潭镇一环西路209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湘江北路一段359号4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彩超与升级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 | 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升级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498000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壹拾肆万肆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单价 | 小计 | 1 | 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 百胜/苏州 | X90eXP(主机) | 1台 | ****** | ****** | 整机原厂 质保期贰 年 | CX1-8(腹部探头) | 1把 | 120000 | 120000 | LX3-15(浅表小器官探头) | 1把 | 100000 | 100000 | PX1-5(心脏探头) | 1把 | 120000 | 120000 | E3-12(腔内探头) | 1把 | 100000 | 100000 | LMX4-20(超高频探头) | 1把 | 160000 | 160000 | 融合成像附件 | 1套 | 520000 | 520000 | 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升级 | VolusonE10 | GE/无锡 | / | 498000 | 498000 | 原厂质保期三个月 |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 写:人民币叁佰壹拾肆万肆仟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 3.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 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分项目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整机原厂质保期贰年,分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升级原厂质保期三个月,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合同履行时,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后,乙方须24小时内提供原厂备用产品或者
其他方式,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3.乙方销售的产品为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设备、仪器等检定目录中产品,乙方负责承担设备安装后的首次计量检测相关费用。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5.开放设备接口,乙方负责与甲方现有设备和系统联网连接,免费提供通讯协议,开放数据端口文档。 6.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的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委托相关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 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分项目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整机原厂质保期贰年,分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升级原厂质保期三个月,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合同履行时,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后,乙方须24小时内提供原厂备用产品或者
其他方式,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3.乙方销售的产品为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设备、仪器等检定目录中产品,乙方负责承担设备安装后的首次计量检测相关费用。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5.开放设备接口,乙方负责与甲方现有设备和系统联网连接,免费提供通讯协议,开放数据端口文档。 6.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的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委托相关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1.货到安装调试,双方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常使用一个月后付至合同金额 95%;分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升级质保期(三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 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再无息支付 5%即 24900 元;分项目超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质保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 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再无息支付 5%即 132300 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807)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30 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6)履约验收标准:
无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根据合同条款执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