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项目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项目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2025-001CG
项目名称: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项目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医院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项目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1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透析机、血滤机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00,000.00 |
1,91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医院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项目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医院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项目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招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国产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3.4、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和附页);
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的证明承诺书;
3.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3.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11、供应商交纳保证金凭证;
3.1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6开标室(21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凡有意向投标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 ”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格式)。
2、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3、供应商需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4、有意向投标人办理 CA 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 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 2 号窗口(办理流程:******/fwzn/004002/******/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千阳县南关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凤城庭院20号1栋2单元7层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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