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五条第3点 | 3.最高投标限价为62,376,246.20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0,200.00元(地下管线测量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4元/m2,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元/m),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45,775.73元,绿化迁移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99,000.0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9,931,270.47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勘察费或设计费或绿化迁移费或建安工程费或地下管线测量费综合单价或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超过上述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 |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2“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为62,376,246.20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0,200.00元(地下管线测量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4元/m2,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元/m),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45,775.73元,绿化迁移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99,000.0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9,931,270.47元。 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勘察费或设计费或绿化迁移费或建安工程费或地下管线测量费综合单价或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超过上述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3.非竞争费用: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56******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1.最高投标限价为60,375,024.19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0,200.00元(地下管线测量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4元/m2,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元/m),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02,557.06元,绿化迁移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99,000.0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8,373,267.13元。 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勘察费或设计费或绿化迁移费或建安工程费或地下管线测量费综合单价或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超过上述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3.非竞争费用: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566,359.86元,暂列金额为:4,525,643.96******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条款号七“合同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1天,暂定从 2025 年6月21日开始,至2025年8月30日竣工完成,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各分项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承包人应制定工期计划,报发包人审核批准,按发包人批准后的节点工期执行。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本合同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1、勘察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发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本工程的具体勘察工作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原则要求7日内提交第一批详细勘察成果资料,其他勘察成果按发包人要求限期提交。经发包人批准,工程勘察可以根据项目开发时序,分期分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但应满足项目开发时序节点的要求。 2、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发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收到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之日起9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工作。 2.1、其他设计工作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发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 。 3、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实施时间按发包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1)2025年7月15日,完成土方调整工程施工。 (2)2025年8月10日,完成园建主体结构施工。 (3)2025年8月20日,完成电气工程施工。 (4)2025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除合同约定调整的情形外,本合同工期不予调整。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5天,暂定从2025年6月27日开始,至2025年8月30日竣工完成,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各分项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承包人应制定工期计划,报发包人审核批准,按发包人批准后的节点工期执行。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本合同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1、勘察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发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本工程的具体勘察工作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原则要求7日内提交第一批详细勘察成果资料,其他勘察成果按发包人要求限期提交。经发包人批准,工程勘察可以根据项目开发时序,分期分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但应满足项目开发时序节点的要求。 2、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发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收到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之日起9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工作。 2.1、其他设计工作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发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 。 3、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实施时间按发包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1)2025年7月20日,完成土方调整工程施工。 (2)2025年8月15日,完成园建主体结构施工。 (3)2025年8月20日,完成电气工程施工。 (4)2025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除合同约定调整的情形外,本合同工期不予调整。 |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条款号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 (1)2025年7月15日,完成土方调整工程施工。 (2)2025年8月10日,完成园建主体结构施工。 (3)2025年8月20日,完成电气工程施工。 (4)2025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注:设计进度以满足施工要求为准。 | (1)2025年7月20日,完成土方调整工程施工。 (2)2025年8月15日,完成园建主体结构施工。 (3)2025年8月20日,完成电气工程施工。 (4)2025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注:设计进度以满足施工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