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环境提升复绿整治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XXFN00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环境提升复绿整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35页要求:上述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供应商业绩中,被所服务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评价为合格或良好或优秀或满意等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的履约反馈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问提供磋商小组认可的供应商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且该文件内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签章认可的工程质量“合格”字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2.磋商文件第33页车辆设备配备(1)垃圾清运车(可以是重型栏板货车、载货汽车、自卸汽车等类型货车)(3)耕地机或旋耕机或翻土机或播种机等。如为自有车辆、设备,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车辆需提供照片和车辆行驶证,设备需提供照片和购置发票。垃圾清运车辆均不得为黄标车。
(1)我公司提供的垃圾清运车,行驶证车辆类型为轻型栏板货车,发票车辆类型为载货汽车是否符合要求?
答:若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功能,并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经磋商小组认可后,予以得分。
(2)垃圾清运车辆均不得为黄标车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答:非黄标车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我公司提供草籽播种机是否符合播种机要求?
答: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功能,并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经磋商小组认可后,予以得分。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贝玉路与禹会路交口西北角综合楼7-9层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7室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瑜
电 话:******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