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有限公司申请的“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二期)新建工程(3-2#楼)”总平及单体设计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兴宁区高峰路33号。
二、地类(用途)
商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有限公司建设的“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二期)新建工程(3-2#楼)”于2020年3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建设单位提出为解决建设时序的问题以及优化平面布局,现申请将该3-2#楼由原批一个单体调整为西侧和东侧两个单体,涉及调整总平面图的建筑轮廓以及单体建筑平面布局。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图调整
3-2#楼由一个单体调整为西侧和东侧两个单体,调整后的建筑轮廓与原批复轮廓基本一致,建筑高******消防间距要求。
(二)平面图调整
******消防疏散楼梯,同时屋顶层出屋面楼梯间的造型做局部调整,其余按原设计保持不变。东侧单体建筑调整一层至三层商业平面布局。
(三)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调整后,3-2#楼总建筑面积由原批复3908.25㎡调整为3094.21㎡(减少814.0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批复3601.45㎡调整为3094.21㎡,地上不计容骑楼面积由原批复306.80㎡调整为297.28㎡;占地面积由原批复1062.48㎡调整为1342.52㎡;东侧楼栋调整后高度为17.63米,西侧楼栋调整后高度为17.21米,仍符合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四)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资源局规划公告栏(青秀区锦春路3号—1号)。
(二)“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二期)新建工程”现场公告栏。
(三)******资源局网站(******)。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2月7日至************办公室(联************办公室,邮编:530000)。
******资源局
2025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下载:
批前公示牌:三街两巷二期3-2号楼-******.pdf